日前,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娄底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其中健康管理师获得补贴2000元!为方便大家了解,健康管理师考试信息中心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0号)文件,我中心对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进行资格审核,现予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延伸阅读)娄底市健康管理师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须知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0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于2017年10月开始开展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作。
一、申领对象和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根据企业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等级给予适当补贴。
(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二)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职业(工种)为准),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领材料
在职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在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受理工作从2017年10月9日开始,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和职工个人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告知申请人。
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同一证书不能由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重复补贴。
(三)发放。经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五、申报咨询电话及地址
电话:0738-8262215
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市人社局办公楼5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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