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工作的通知》可知,2023年陕西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和报名入口
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日期:9月16、17日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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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 |
9:00-11:30 |
城乡规划原理 |
14:00-16:30 |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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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 |
9:00-11:30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14:00-17:00 |
城乡规划实务 |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7月12日至19日17:00;
网上核查时间:7月12日至20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12日至21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考生,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考生,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三)网上报名
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免试二科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免试一科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通知考生提供补充资料。
(五)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六)网上缴费确认
考生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考生放弃本次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八)证书发放
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考生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证书发放”栏目,通过“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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