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知过程:感觉、记忆、注意、想象、思维和语言。
感觉: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是机体的感觉器官对环境变化(刺激)的反应,是个体对刺激的基本反映和体验形式。是一切高级心理现象的基础。可分为: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痛觉、温度觉、本体感觉(位置)等。
知觉:是当前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属性在头脑中的反映。知觉建立在感觉基础上。知觉可以分为:空间知觉、时间知觉、运动知觉。
记忆:指人脑对过去经历过的事物信息进行积累和保存个体经验的心理过程。包括识记、保持、再认和再现(回忆)三个过程。
遗忘:是指识记过的材料不能再认和回忆,或错误地再认和回忆。根据遗忘的程度和性质不同,可分为:部分遗忘、完全遗忘,暂时遗忘、永久遗忘。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性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以大脑感知觉提供的大量感性材料为基础,进行复杂的多层次的加工,揭示事物之间的关系,形成并利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解决各种问题,是认识的高级形式。
想象:是一种思维活动,是人脑对已有的表象进行加工改造而产生新形象的过程,是一种高级的、复杂的认识过程。
注意:是心理活动对外界某种事物或自身的指向和集中。注意有两个特点:指向性与集中性。
包括情绪、情感、心境。
(1)情感和情绪:是个体对客观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主观体验,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情感主要是指与人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体验,具有相对高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不一定有外部表现;情绪则主要与人的自然性需要相联系的体验,具有情境性和暂时性的特点,外部表现明显。
(2)心境:是指一种较为微弱且持久的情绪状态,是一段时间内心理活动的基本背景。心境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较大的影响,积极的心境有助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活动心率,有益健康。消极的心境使人意志消沉,降低活动效率,并且有害健康。
3、意志过程:
是指个体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支配、调节行为,克服困难,从而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意志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现象,是人类意识能动性的集中表现。意志是成才和成事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