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1.体温升高,口腔温度在37.3度以上,或腋下温度在37度以上,直肠温度在37.6℃以上,并持续数小时以上不退者,或体温下降后,又逐渐升高,或伴有恶寒、寒战、口渴喜饮、舌红苔黄、脉数等症。
2.起病急,一般在3日之内。病程较短,约2周左右。
3.具有相关脏腑为热所扰的功能紊乱症状,如咳嗽、胸痛、喘息、泄泻等症。
4.具有感受外邪、疫毒史,或有不洁饮食史、输血传染史等。
5.具有感染性疾病的有关实验室检查依据,如血象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升高,血沉增加,尿中有脓细胞,大便中有脓细胞、吞噬细胞,血、尿、骨髓细菌培养阳性,X线检查肺部有炎性改变,B超检查胆囊体积缩小,收缩及排泄功能差等炎性改变等。
治疗
1.清热解毒选用具有解毒作用的清热药物来治疗外感发热,此法为治疗外感发热的主法,可应用于外感发热的各个阶段,是顿挫热毒,防止传变的关键,也是退热保阴的重要措施。此法常与清脏腑、除湿、凉血等法配合应用。
2.清热利湿选用苦寒清热药与清利小便等药配伍,达到湿去热清的目的,常用于湿热病邪引起的脾胃、肝胆、肠道、膀胱等处的外感发热病。
3.通腑泻下采用泻下与清热相结合的一种方法,是法通过泻下以去积、利气、排毒,釜底抽薪,顿挫热势,从而达到泻热存阴之目的。尤其适用于热积胃肠、阳明腑实证。
4.清泻脏腑利用药物的归经,选用对相应脏腑有清热作用的方药,以达到清肺、清胃、清肝、清胆等目的。
5.养阴益气因本法不能直接祛外邪除实热,因此常与清热解毒、清营凉血等其他清热法配合应用于外感发热,以达到扶正祛邪的目的。主要适用于热病中有阴伤气耗者,外感热病后期应用最多,在热势炽盛时亦有配伍应用者,如白虎加人参汤、增液承气汤即是其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