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

河南考区2022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官方入口
翻译资格考试网 时间: 2022-08-1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0号)精神,2022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于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翻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日期

类型

时间

科目

语种

11月5日

(周六)

口译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朝/韩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

英、俄、德、西、朝/韩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

俄、德、西、朝/韩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朝/韩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英、俄、德、西、朝/韩

二级《口译实务》

(同声传译)

11月6日

(周日)

笔译

9:00-11:00

二、三级

《笔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朝/韩

13:30-16:30

一级《笔译实务》

俄、德、西、朝/韩

二、三级《笔译实务》

英、俄、德、西、朝/韩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共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考生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口译考试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只在下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口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二)笔译考试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生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笔译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翻译专业职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二)免试一科条件

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2021年底,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9:00至9月7日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省外事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省外事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咨询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缴费时间2022年9月8日9:00至9月14日17:00。

考生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 [2019]177号)规定,《一级翻译笔译》包含《笔译实务》每人每科收取65元;《二级翻译笔译》包含《笔译综合能力》每人每科收取61元、《笔译实务》每人每科收取65元;《三级翻译笔译》包含《笔译综合能力》每人每科收取61元、《笔译实务》每人每科收取65元。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河南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考试、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2号)规定,《三级口译》每人每科收取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收取1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收取4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收取350元。

下半年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8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7:00。

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外事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公布。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本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省外事部门统筹安排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每科每人不少于1张A3纸,考后收回。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1.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

316所)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北京

北京大学

北京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

河北传媒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山西

山西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太原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山西师范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

南开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天津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辽宁

辽宁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东北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河北

河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大连外国语大学

外交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石家庄铁道大学

吉林

吉林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燕山大学

延边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吉林

吉林化工学院

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

安徽

安徽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吉林外国语大学

江苏

南京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长春大学

苏州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黑龙江

黑龙江大学

东南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安庆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常州大学

福建

厦门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华侨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

河海大学

福州大学

上海

复旦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福建工程学院

同济大学

江苏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集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通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江西

南昌大学

东华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上海电力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扬州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浙江

浙江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温州大学

赣南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上海海关学院

宁波大学

南昌工程学院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山东

山东大学

河南

河南大学

湖南

湖南科技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

济南大学

信息工程大学

湖南理工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

湖北

武汉大学

衡阳师范学院

山东建筑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南华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长江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广东

中山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暨南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汕头大学

聊城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鲁东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

深圳大学

烟台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河南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湖北大学

广州大学

郑州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江汉大学

广西

广西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三峡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中原工学院

湖南

湘潭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吉首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

河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新乡医学院

中南大学

右江民族医学院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广西

广西中医药大学

四川

西华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石油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西安工程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海南

海南大学

贵州

贵州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重庆

重庆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云南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

西南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

空军工程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西南林业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

大理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四川

四川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藏

西藏大学

青海

青海民族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藏民族大学

宁夏

宁夏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陕西

西北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新疆

新疆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石河子大学

西华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喀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说明:

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

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

考生须知

一、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 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二、参加口译考试的考生,须在开始作答之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三、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等。

四、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2个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五、考生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考试期间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考生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翻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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