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公安机关队伍结构,缓解公安机关大数据、法医职位人才紧缺问题,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紧缺职位人民警察特殊职位招录工作,共计划招录紧缺职位人民警察148名,其中大数据职位94名,法医职位一47名、法医职位二7名。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大数据、法医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二)省级公安机关职位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职位报考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第九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