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市卫生健康委提供分类保障疫情期间孕产妇就医需求。
一是确诊孕产妇,即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孕产妇,在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内就诊。
二是涉疫孕产妇,即处于管控区域、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非绿码的孕产妇,要在辖区内应急定点助产机构就诊。如有需要,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对区级应急定点助产机构进行指导和转接诊。各区应急定点助产机构、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名单见附表。
三是普通孕产妇,即除确诊孕产妇和涉疫孕产妇以外的其他孕产妇,应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医疗保健服务需要,到管控区域外的非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