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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考点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 时间: 2022-07-18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泰安考点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了解考情,护士考试网整理通知内容分享如下: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统一部署,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22年7月23日至24日举行。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山东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做好以下准备:

(一)认真做好考前7天健康监测。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考生自考前7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体温测量记录上报报名考点。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

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考生应及时向报名考点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考点组织专家研判考生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考试条件。

(二)请提前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出行防疫政策,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

(三)请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

(四)考前7天内无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考前(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下同)。鼓励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入场疫情检测工作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外省入泰返泰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后考试所在地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泰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从外省发生本土疫情入泰返泰参加考试的考生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与其他考生发生接触。

外省、市入泰返泰考生,请于入泰返泰前在微信“泰安入泰返泰报备小程序”上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备,不进行报备或不如实报备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建议考生提前返回考点所在地,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上述考生应提前向泰安考点办公室和考试所在地社区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上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七)开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还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八)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阴性证明。

(九)考试期间,考生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

出行期间应当备齐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所有需要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请提前与泰安考点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991713。泰安考点将根据疫情研判专家研判和考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能否参加考试。

二、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扫描考场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考生出入场时,须听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2、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进出考场以及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乳胶手套(一场一副),参加考试时必须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鼠标、键盘操作。

4、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或疾控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2.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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