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直各单位,市疫情防控组、交通检疫组、维稳处置组、学校组、大数据组、督导组:
根据省防控专家组意见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为防止疫情输入,各地要严格做好厦门入(返)泉人员的健康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摸排管控工作
(一)各地要迅速发挥大数据和社区(村)网格化作用,逐户摸排、逐人登记,在当天完成厦门入(返)泉人员核查、摸排和健康管理工作。
(二)各地要督促酒店、出租屋等提供住宿业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发现厦门旅居史的要第一时间通报所在村(社区),由村(社区)按程序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酒店、出租屋等提供住宿业主落实健康码、行程码、重点地区旅居史查验工作。
二、落实人员健康管理
(一)对8月29日(含)以来,有过同安区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对8月29日(含)以来,有过同安区其他区域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14天各1次核酸检测)。
(二)对8月29日(含)以来,有过思明区中华街道、筼筜街道、莲前街道旅居史的人员,视同为有过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对8月29日(含)以来,有过思明区其他区域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14天各1次核酸检测)。
(三)对8月29日(含)以来,有过除思明、同安以外区域旅居史的人员,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14天各1次核酸检测)。(上述“14天”均自离开厦门起算)
(四)各县(市、区)要及时跟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按现行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管理措施进行管控
三、强化多点触发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对于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要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病人身份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各类药店要落实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销售的实名制登记制度。托幼机构、学校、养老院、监所等重点场所要加强进出人员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