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2023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 号)和《关于做好2022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 号),为做好河南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 一级造价工程师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4月8日
上午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补考工作安排
(一)补考人员的确定。本次补考范围是2022年度以上5项职业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
(二)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由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三)已报名缴费并决定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四)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
三、不参加补考网上操作流程
(一)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
(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后,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至3月26日14﹕00;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补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4日9﹕00至4月7日17﹕00;
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咨询电话:0371-61612719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