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3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经开区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株洲经开区门户网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株洲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五楼西小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将复印件按①-⑨的顺序整理好):
①《株洲经济开发区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且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须在《株洲经济开发区2021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学院意见(或档案托管机构意见)”栏由学院或档案托管机构签署意见及盖章;②本人身份证;③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2022届毕业生提供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必须承诺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但本人必须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本科生须提供《株洲经济开发区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⑦2021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未就业”承诺书(报名现场提供样本)。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⑨其他各类荣誉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