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市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低风险区旅居史等,来自疫情风险区未完成相关管控措施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未治愈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未解除管控措施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由考点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从考前第7天(10月22日)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次进入考点时,还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
4.考生须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附件1)并保持两码为绿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更换并全程佩戴口罩,在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
6.考生按时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核酸检测,每科目考试入场时须上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附件2,提供三种样例之一即可)和《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3)。原件或复印件皆可,请提前准备充足。
7.考生对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隐瞒或谎报瞒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影响考场秩序和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均按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8.考生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尚在外地的考生要随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按疫情防控规定及时返回完成风险排查,进行自我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9.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本次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第一时间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唐山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尤其是考前两天)。
10.因我市部分道路维修,提醒考生提前熟悉到达考点路线、考点位置,避免因交通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11.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315-283837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考试日8:30-11:30,下午12:30-18:30)。
附件:1.“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示例
2.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
3.《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可下载)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