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2022年下半年郴州市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14名
教师招聘网 时间: 2023-01-04

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网址及照片上传。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8:00至12月21日17:00;报名网址: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8628495)。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为2: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2月22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2月23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12月23日前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经桂东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及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成绩公布。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疫情防控要求所需要的防疫材料参加考试。笔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6.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55分。笔试成绩低于55分(不含)的,不得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和递补对象。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由招聘单位、桂东县教育局和桂东县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在参加笔试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下半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背面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姓名);

(8)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试教。

3.面试内容。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桂东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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