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政策

浙江2026年度⼆级建造师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级建造师考试信息网 时间: 2026-02-2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关于提供2026年度⼆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服务的说明》以及《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考试⼯作计划的通知》(浙⼈社办函〔2026〕19号)和《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完善⼆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制度的通知》(浙⼈社发〔2016]8号)⽂件要求,现将我省2026年度⼆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科⽬及地点其中,《专业⼯程管理与实务》科⽬分为建筑⼯程、公路⼯程、⽔利⽔电⼯程、市政公⽤⼯程、矿业⼯程和机电⼯程6个专业,考⽣可根据实际⼯作选择其中⼀个专业报考。考点分别设置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均可报名参加⼆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程类或⼯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程项⽬施⼯管理⼯作满2年;
    2.取得⾮⼯程类或⾮⼯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程项⽬施⼯管理⼯作满2年,受聘担任⼯程或⼯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员。
    (⼆)免试部分科⽬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级项⽬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下列条件之⼀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程或⼯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施⼯管理⼯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程施⼯管理》,只需参加《建设⼯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科”)。
    2.取得⼀级项⽬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程或⼯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级项⽬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施⼯管理⼯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程施⼯管理》和《建设⼯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只需参加《专业⼯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科”)。
    (三)报考相应专业(增项)条件。已获得某⼀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中,选择其中⼀个专业的实务科⽬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其他事项
    1.为进⼀步明确报考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见浙江⼈事考试⽹⾸页的“报考条件”栏⽬)。⾃2024年起,⼆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专业细分参照⼀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次报考⼆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2.报考条件中的专业⼯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作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作年限可以累计(全⽇制实习和成⼈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5216767.
    3.对报考免试科⽬以及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由省建设⾏业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考后核查。逾期不配合核查的考⽣,视为⾃动放弃考试成绩。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报考全科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报考“免⼀科”或“免⼆科”及“相应专业(增项)”的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考⽣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建设⾏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领取《⼆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体申请注册事项按省建设⾏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
    四、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流程
    符合报考条件,且⼯作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考⽣,应于3⽉4⽇⾄3⽉13⽇登录浙江⼈事考试⽹(http://zjks.rlsbt.zj.gov.cn),在报名系统中作出真实性承诺后,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1.报考⼈员应如实填报个⼈信息,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同时上传考⽣本⼈的电⼦证件照(照⽚要求及处理⽅法见浙江⼈事考试⽹⾸页的“办事指南”栏⽬)。
    2.报考⼈员在完成填报信息后,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然后可进⾏⽹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留存备查。
    3.报名成功的考⽣,应于5⽉25⽇⾄5⽉29⽇登录浙江⼈事考试⽹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事考试机构登记处理。注意“准考证”不要作其他⼈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员在⽹上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确认⽆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上交费前可⾃⾏修改,⽹上交费后则须联系省社保就业中⼼⼈事考试院进⾏处理。
    2.报考⼈员因⼯作地或居住地不在浙江省(长三⾓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填错、选错、传错报考信息,未交、错交费,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及考试成绩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法注册等后果的,由报考⼈员⾃负责任。
    3.在成绩有效期内,考⽣如有《建设⼯程施⼯管理》和《建设⼯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合格成绩的,可以改报专业;如《专业⼯程管理与实务》科⽬成绩已合格的,则不得改报专业。
    4.报考⼈员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不予退还。
    5.⼤专以上学历的考⽣,应及时登录中国⾼等教育学⽣信息⽹(学信⽹)进⾏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在注册时提交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后⽅可注册,如注册时因未提供学信⽹证明导致⽆法注册,后果由考⽣⾃⾏承担。⽹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2333,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五、考试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程施⼯管理》《建设⼯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每科55元;《专业⼯程管理与实务》为每⼈每科75元。考试费⽤发票获取⽅式见浙江⼈事考试⽹⾸页的“办事指南”栏⽬。
    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程施⼯管理》和《建设⼯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客观题,⽤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程管理与实务》)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分别⽤2B铅笔填涂作答和⽤⿊⾊墨⽔笔书写作答。各科试卷空⽩处可作草稿纸使⽤。
    七、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省考试与⾏业主管部门核定考试成绩后,由省考试主管部门印发合格⼈员⽂件,制作电⼦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在浙江⼈事考试⽹⾸页的“成绩查询”栏⽬公布。成绩合格证明在浙江政务服务⽹(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届时,考⽣可从浙江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电⼦证书下载打印”栏⽬下载打印本⼈的“成绩合格证明”。
    ⼋、有关要求
    ⼆级建造师考试规模⼤、考点多、涉及⾯⼴。各地建设⾏业主管部门和⼈事考试机构要密切配合、通⼒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作(具体考试⼯作计划见附件)。要积极协调⽹信、经信、教育、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对考试舞弊者,⼀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社部第31号令)和《⼈事考试⼯作⼈员纪律规定》(⼈社部发〔2013〕36号)进⾏处理。考点可下设⾄县(市、区),往年已下设的考点不⽤再审批,新设考点由市⼈事考试机构报各市⼈⼒社保局审批,并报省社保就业中⼼⼈事考试院备案。对于下设⾄县(市、区)的考点,各市要做好延伸考务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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