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和“增报专业”四类。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考2科条件
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考1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二级建造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