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深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2022年,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十四五”主要生态环境指标目标确定和任务分解上,坚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巩固工作成果、提升工作质效,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聚集总目标,全面落实自治区、我市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树牢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密围绕总目标,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一体两翼三个支撑”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好“两翼驱动”,锻造环保铁军队伍。充分发挥好党建与业务“两翼驱动”作用,落实环保铁军建设“五项行动”细化方案,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和环保铁军队伍。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武装,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学习教育和工作实干“两手抓、两促进”,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实效。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提升优良天数比例、降低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重污染天气比率目标,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源头管控,落实“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严抓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二是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实施以控制断面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确保克拉玛依市重点监测的河流、水库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土壤环境安全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工业源污染监管,加强生活源固体废物污染管控,实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四)持续推动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落实我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提高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深化环境“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落实审批和监管两个“正面清单”,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化“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用好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完成自治区下达至我市的约束性目标指标。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宣教活动,倡导和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