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政策

今日起正式施行《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国家职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网 时间: 2026-10-01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改革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3号)部署,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国家职业标准,原标准同时废止。为做好新旧标准平稳过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旧标准重点调整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重点做了以下调整:一是取消职业方向划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创业、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的要求,最大限度便民利企,此次修订取消了2019版标准中“消防设施监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职业方向划分,整合相关职业功能,拓宽持证人员就业范围,促进消防技能人才融合发展,服务“双创”。二是优化调整各等级技能要求。将各等级的技能要求优化调整、总体下移,依据新标准取得初级证书即可从事相应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工作,实现“取证即可上岗”。三是突出职业实际需求。结合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场景,细化调整技能要求,补充消防设施日常巡检、数据测量、基础组件更换等高频作业场景的相关技能规范,确保技能要求与岗位实际需求高度契合。具体请参阅2026年5月10日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解读。
    二、报考条件
    (一)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计算、判断、表达和应急应变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具备良好的身体灵活性和动作协调性。
    (二)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三)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
    (四)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与《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执行。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①年满18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②年满18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审核
    为保障考生权益,确保新旧标准顺利衔接,2026年10月1日前申报鉴定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情况,需补正报名资料的,于10月30日前提交。按期提交补正资料并通过审核的,按旧标准组织鉴定考核;逾期未提交补正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已按照旧标准参加鉴定但单科成绩不合格、需参加补考的考生,在原成绩保留有效期内,按照旧标准要求实施补考。
    四、注意事项
    我站将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审核申报资料,对于认定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资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按照《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其他未明事项,后期将在我鉴定站每月鉴定公告中明确。
    五、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010-89265864;
    监督投诉电话:010-60216011;
    邮箱:bjxfjdz@163.com。
    接待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及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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