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医生资格报名时间已确定,为2025年2月8日至21日24时。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2025天津医生资格网上报名时间及入口
考生个人务必于2025年2月8日至21日24时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按单位所在行政辖区选择考点,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生成并打印带有报考信息和考生报名照片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以下简称“《通知单》”)。打印《通知单》后,如再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必须在信息修改后重新打印《通知单》,以免导致报名信息有误或网报未成功,考区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通知单》下方须亲笔书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字样,并本人签字。
2025天津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相关文件及我市有关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按照《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规定》、《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 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四十五条规定,台湾学生可以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在大陆高校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台湾学生,参加研究生学习一年后可按规定参加考试。
(四)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应当符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报名条件和要求按2015年有关政策执行。
(五)现役军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
(六)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中,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2),方可报名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七)2025年天津考区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执业助理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天津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含2024年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的考生)、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或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八)符合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的我市医学院校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本人“主培训基地”报名参加考试。网上报名填写信息项中“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属”等内容,按照本人“主培训基地”单位情况填写,并按要求填写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培期间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实践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
(九)所有考生(除部队现役、在校研究生、2024年毕业生、港澳台、外籍、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均须上传与试用机构一致的报名前连续三个月的天津市社保缴纳凭证。
(十)报考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且未缴纳近三个月天津市社保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及未缴纳社保的原因;另附试用合同(或协议)和其他能证明在单位实际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以派遣方式参加工作的考生,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提供由缴纳社保的派遣机构派遣至医疗机构工作的情况说明;另附劳动合同和派遣公司缴纳的报名前连续三个月的天津市社保缴纳凭证。
2025天津医师资格证报名步骤
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点击“考生服务”,进入考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报名。
步骤2. 报名前请先知悉《国家医学考试网用户隐私政策》、《国家医学考试网用户服务协议》,未注册考生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完成微信绑定,注册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还用于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考试服务。
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名则不能更改,考生须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报名过程中密码遗失的可通过邮箱方式找回。
步骤3.用上一步骤中绑定的微信扫码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中相关内容。
填写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不得自行添加标点符号或空格,否则会导致报名失败;所填个人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执业注册,请务必认真填写。
步骤4.在“考试报名”中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并提交。
步骤5. 报名成功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如报名成功后有信息修改,须重新提交并重新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原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无效)。
网报日期截止前,考生可使用已绑定的微信扫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查询、修改报名信息。
特别提醒:
如需修改报名信息,需在原报名信息处点击“重新报考”,同时原报名信息被删除。新的信息重新填报后,须及时提交,如未提交,视为报名不成功(即打印不了新的通知单)。提交成功后方能重新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