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考试

2023年度江西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地点统一在南昌市
考试在线 时间: 2023-10-18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8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省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全省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市设置,考试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请各地按照江西省2023年度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江西省人事厅、原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赣人字〔2000〕100号),原江西省人事厅、原江西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赣人发〔2000〕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对存疑的证明事项,必要时可要求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

 应试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报名信息核查

 应试人员(含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应打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对应材料以及盖公章的《报名表》,按属地原则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应试人员应上传的材料包括:

1.已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

2.有学历(学位)证书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信网验证码;

3.其他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以上扫描件图像及文字务必清晰。

在报名确认过程中,如因上传附件材料图片模糊、与报名填写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导致无法核实的,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要求应试人员重新上传或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如需重新上传或补充上传证明材料,应按审核要求及时上传。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试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应试人员可登录应试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详见附件3。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即每人每科50元。缴费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费。

七、有关事项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人社部发〔2021〕95号),本次考试试题启用前属秘密级事项。

(二)考试大纲等事宜请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各有关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4。

(三)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四)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江西省2023年度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2.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4.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附件1

江西省2023年度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9月18日9:00

—25日17:00

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9月19日—26日

9:00—17:00

(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报名核查及确认

信息核查确认通过后至

9月28日17:00

网上缴费

10月30日—11月5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11月4日

9:00—11:00

文物博物基础理论

图书资料基础理论

档案事业概论

14:00—16:00

文物博物基本技能

图书资料基本技能

档案工作实务

2023年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下发合格标准

附件2

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文物博物考试报考条件

1.获博士学位;获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满6年。

2.从事复制、修复、装裱、标本制作等工作且不具备报考规定学历的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经“师带徒”的学习考核合格,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参加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含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经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的老师带教10年以上;

(3)两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根据其复制、修复、装裱、标本制作的实物成果予以推荐。

 3.原已评聘非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满1年并经业务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4.原已评聘非文物博物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文

物博物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二、图书资料考试报考条件

 1.获博士学位;获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满6年;中专毕业后担任图书资料助理馆员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满15年。

2.原已评聘非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满1年并经业务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3.原已评聘非图书资料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三、档案考试报考条件

 1.获博士学位;获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其中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不少于10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2.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并经业务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3.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附件3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名  称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95.文物博物

3.中级

02.考二科

1.文物博物基础理论

2.文物博物基本技能

96.图书资料

3.中级

02.考二科

1.图书资料基础理论

2.图书资料基本技能

97.档案专业

3.中级

02.考二科

1.档案事业概论

2.档案工作实务

附件4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名  称

联系方式

文物博物

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袁亦方:0791-88916885

图书资料

档案专业

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档案执法监督处叶修斌:0791-889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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