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级会计师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考试。
报名方式分为手机移动端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一、手机移动端报名
1.下载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2.实名注册登录后,在“个人服务→我要考资质”中选择对应会计资格考试级别;
3.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二、网上报名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2.选择报考省份;
3.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和“网上报名协议”;
4.查看报名流程;
5.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
6.生成报名注册号;
7.进行网上缴费;
8.报名结束。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各省份的具体时间安排:
6月20日:北京、浙江、福建、山东、山西、安徽、辽宁、江西、吉林、黑龙江、宁夏、重庆、云南、陕西、贵州、海南、甘肃、广西、西藏、内蒙古。
6月25日:江苏、四川。
6月26日:上海、湖北、新疆、兵团。
6月27日:河南、广东。
各省份的报名截止时间如下:
7月8日:山西、海南。
7月9日:河南、陕西。
7月10日:北京、上海、天津、广西、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河北、山西、安徽、江苏、辽宁、江西、吉林、黑龙江、宁夏、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新疆、广西、西藏、内蒙古、兵团。
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各省会计考试招生部门的通知为准。
四、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在唐山办理的《河北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1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2个月(计算时间为初级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中级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公告“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均在我市参加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如:学籍、户籍、居住、社保、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