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人〔2021〕62号
各有关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精神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布局调整的情况,经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现将《上海市乡村学校名单》在《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乡村学校名单基础上予以调整并公布,调整后全市乡村学校共705所。本通知发布后,2020年公布的乡村学校名单(沪教委人〔2020〕5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市乡村学校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