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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恢复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工作通知
碳排放管理师网 时间: 2022-09-06

鉴于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我省将恢复2022年下半年考生申请免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免考。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免考

时间:9月8日-9日、13日-15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9月8日-9日、13日-15日(9:00-11:30,14:00-17:00)和16日(9:00--11:30); 

要求:考生本人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三)网上支付

时间:9月8日-9日、13日-16日(8:00-22:00);

要求: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四)免考结果发布

时间:10月12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栏目查询。

(五)免考成绩发布

时间:11月18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中“合格成绩”查询。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证书在线未通过核查的,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二)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考生现场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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