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份咸宁考区自考将于10月21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考生平安赴考,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
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1.请考生密切关注咸宁疫情防控、交通政策措施和咸宁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
2.跨区域(省外、省内市外)的考生,须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有关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
3.保持考前手机畅通,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或回复咸宁市教育考试院的短信提示或电话核实。
二、自觉落实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提前登录“鄂汇包”或“支付宝”APP, 自主申报“湖北健康码”。
2.考前7天,每日自行监测体温,并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附后)。
注意: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因健康状况承诺书在每科次考试时需统一收取,请根据需要准备。
3.考前7天,考生登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如实申报当前所在位置,打印《考试通知单》。
4.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注意: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依规进行核酸检测
1.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须提供在咸宁市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3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意:因疫情防控政策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考前3天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科学合理安排出行
1.考前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抵达考点所在地后,及时向当地社区、宾馆等报备。
2.事先了解赴考路途交通情况,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3.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严格执行咸宁防疫政策,保持必要的社交距离,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五、主动接受健康检查
1.主动配合“五出示一检测”健康检查,即:进入考点时,出示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接受体温检测。
2.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服从应急管理处置
1.进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状况,由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2.考试当天,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
注意:考生不遵守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凡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下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每场考试一张,进考点时出示供查验,进入考场后交监考老师)
姓名:身份证号码:
准考证号码: 联系电话:
序号 |
体温(体温低于37.3℃为正常) |
核酸检测情况(阴性为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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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7天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须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3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将上述核酸检测情况在下面相应栏目如实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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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6天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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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5天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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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4天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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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3天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考前2天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考前1天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本人已知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作如下承诺: 1.本人不属于考试当天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人群。 2.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本人自愿服从考点安排。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考生签名: 2022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