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2〕4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 考生申请
11月28日至12月2日,考生通过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提交《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
二、 复核内容
考生可申请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
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考试后不应公开的试题和考生答卷以及考生的档案材料,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反馈结果
考生可于12月10日后向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需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通知单》,可到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领取,如涉及疫情防控要求以报名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附件:1.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