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即将开始。广大社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参加平台上线课程的网络学习,并享受相应的过程性考核政策,即参加网络学习的课程总成绩 = 笔试考试成绩×70% +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
相关安排如下:
事项 |
时间 |
报名选课开始 |
2022年12月6日12:00 |
报名选课截止 |
2023年3月5日24:00 |
综合测验线上考试 |
2023年4月19日至23日 (具体时间和安排后续公布) |
注意事项:
1. 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方式
①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平台网址,直接访问平台页面。
②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自学考试”频道,在弹出页面的左侧栏目中点击“网络助学平台”,跳转至平台页面。
倡导广大社会考生采用以上两种登录方式,确保进入正规合法的平台网站参加网络学习及过程性考核。
2. 参加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不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在报名选课系统关闭后,市自考办将对平台报名数据进行核查。若考生误报,平台会清除考生报名及学习相关数据,并联系考生退费。
3. 社会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后,方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课程学习。不能按规定向网络助学平台提供正确报名报考信息的考生,将不能享受过程性考核政策。
4. 社会考生须确保在“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所用的准考证号、所选网络课程的课程代码与其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的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则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无法与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该门课程只计笔试考试成绩。
5.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仅在本考期有效。
6. 如有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813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