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栏目

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退费申请公告
碳排放管理师网 时间: 2022-12-29

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8日举行。为维护考生权益,决定在考后开展针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无法参加考试考生的退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的退费申请。因个人原因或不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而未参加考试等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社会自考考生

1.申请时间:

2023年1月9日12:00-1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方式:

考生须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2023年1月社会自考考生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退费申请”项目进行退费申请,并按要求确认手机号码、选择申请课程、填写退费原因、上传相关材料。

3.申请材料:

(1)《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退费申请表》(见附件)。该申请表须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并签字,将身份证放置在表格规定位置后整表拍照上传(照片应完整显示申请表及身份证信息)。

(2)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可证明本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无法参加考试的相关材料(如核酸检测阳性报告、身体状况异常的情况说明等)。

(二)助学专业、二学历、专接本项目考生

助学专业、二学历、专接本项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学校申请,由学校按规定统一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核对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并在审核期间确保手机畅通。如号码有误,须在“信息修改”中修改手机号码后,再提交退费申请。

2.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退费申请表,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上传材料图片须确保全部内容在照片内,照片内无任何无关内容,表内文字及身份证完整清晰,无模糊、无遮挡的情况。

3.不在退费受理范围内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退费申请不予受理。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凡提交虚假材料、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一经查实,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4.退费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报名费将于2023年3月中旬前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附件: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退费申请表.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29日

© 2010-2020 碳排放管理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