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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2上半年自学考试符合条件考生免考申请有关事项公告
碳排放管理师网 时间: 2022-02-24

我省2022年上半年免考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申请免考。

未注册考生须先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看报考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点完成现场注册(含信息确认、指纹信息采集和获取初始密码等内容)后再申请。

一、流程及要求

(一)现场注册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

要求: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网上申请

时间:3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填写申请信息。

(三)现场确认和提交材料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四)网上支付

时间:3月1日-7日(8:00-22:00)。

要求:考生现场确认完成后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五)结果发布

时间:4月6日17:00后。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中“免考审批结果查询”栏目查询。

(六)成绩发布

时间:5月10日17:00后。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中“合格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若证书在线查验未通过,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二)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考生现场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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